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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May

读玉卿嫂

大家一定知道我是为了什么原因在半夜三更凌晨2点多起床。

大家却不一定知道短暂的起床后,使我却无法再睡回去的原因。

哦,原来是她,玉卿嫂。她突兀地起身在我的脑中,使我不能不面对她。她迫使我起身来到计算机前,因为我已太清醒。现在,是凌晨的

3点半多钟。

 

昨天下午,我一气读完《玉卿嫂》,还差半口气读完《尹雪艳》。从名字上看毫无疑问的就知道,她们同是女子。是的,她们是白先勇笔下的女子!而白先勇则是白崇禧的儿子,而白崇禧则是蒋介石时期的国民党军高级将领

 

记得在开放后的年代,不知是在《收获》,还是在其他什么杂志上看到过白先勇的小说《金大板的最后一夜》,读后对作品留有深刻印象。就此白先勇的名字留在我的记忆中。

 

不久前,不知在谁的网页中看到白先勇的专辑收藏,我就就转收藏了下来。忘了打招呼,对不起!

 

《玉卿嫂》不愧为是白先勇的代表作品。我为自己至今才刚刚读到它感到微微的不好意思。当然,诚然你读一辈子的书也不可能将好书都一一读到。还算好,我没有漏掉读它《玉卿嫂》。

 

看,“我下楼到客厅里时,一看见站在矮子舅妈旁边的玉卿嫂却不由得倒抽了一口气,好爽净,好标致,一身月白色的短衣长裤,脚底一双带绊的黑布鞋,一头乌油油的头发学那广东婆妈松松的挽了一个髻儿,一双杏仁大的白耳坠子却刚刚露在发脚子外面,净扮的鸭蛋脸,水秀的眼睛,看上去竟比我们桂林人喊

看,“庆生忙笑着向我作了一个揖,玉卿嫂叫他去把她平常用的那个杯子洗了倒杯茶来,她自己又去装了一盘干龙眼来剥给我吃,我用力瞅了庆生几下,心想难怪玉卿嫂对他那么好,好体面的一个后生仔,年纪最多不过二十来岁,修长的身材,长得眉清目秀的,一头浓得如墨一样的头发,额头上面的发脚子却有点点卷,也是一杆直挺挺的水葱鼻,倒真像玉卿嫂的亲弟弟呢!只是我看他面皮有点发青,背佝佝的,太瘦弱了些。他端上茶杯笑着请我用茶时,我看见他竟长了一口齐垛垛雪白的牙齿,好好看,我敢说他一定还没有剃过胡子,他的嘴唇上留了一转淡青的须毛毛,看起来好细致,好柔软,一根一根,全是乖乖的倒向两旁,很逗人爱,嫩相得很。一点也不像我家老袁的络腮胡,一丛乱茅草,我骑在他肩上,扎得我的大腿痛死了。他对我讲,他是天天剃才剃出这个样子来的。”

 

我摘录这两小断。是通过一个仍要奶妈的小学生眼里描绘出的书中主要人物形象。我不知这是白先勇的几几年作品,我也不想去寻查。我只感受到作家通过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作为第一人称来作为贯穿整部作品的功力是多么的了不起!读起来给人的感受是多么的真实。因为描写的细腻确恰到好处,因为将孩儿在似懂非懂的年龄时的自然眼光用自然困惑而自然描写出来的社会故事。如此轻松地呼之欲出轻松地跃然纸上,我自然象吃了一盘美味佳肴一样心满一足。

 

每每读了好的东西,看了好的电影,去了好的地方,

。都会使我将这些物啊景啊人啊驻留在我的脑中好几天才能打发走。因此玉卿嫂就毫无疑问地纠缠上我,所幸我不是庆生,最终会摆脱玉卿嫂,更不会被玉卿嫂杀死。故此,我可作这篇作文作为读了玉卿嫂的读后感。

 

开始种我的自留地至今,这是我读完的第二本书。今天,毫无疑问我会将《尹雪艳》读完,那就是三本。三个多月只读了三本书,似乎有点太吊而浪荡的样子。可是大家都知道我不辍地在读书,我在读一本又厚又大的书,是常读常新的书,那就是是朋友们的书。这本书使我乐此不疲的读,重要之处是给我一种真正活的感受,那就是读这本书能给我带来友情!因此我的心是充实的!因此我的吊儿郎当是可以原谅的!

18 March

读书札记

掩卷不想沉思

信笔试做由缰

翻过最后一页Dan Brown 著的《达芬奇密码 The Da Vinci Code 举起双臂让自己彻底升了个懒腰, 活络活络颈椎骨长长吁出口气,就差一点要欢呼雀跃起来。读完这本厚达604页,字母犹如蚂蚁般的英文推理小说,内心的欢欣鼓舞不亚于又攀上一座高峰。

促使我读这本英文小说的原因有三:

1我所喜爱的好莱坞影星 Tom Hanks出演由此书改编的电影---男主角Langdon教授,2它在全球畅销盈利敌于Harry Poltte,3风靡全球44个国家。

纵观我的英文阅读史无疑与电影休戚相关。记得阅读的第一本书

Camilla,就是电影美妙的视觉艺术和动人的故事情节激励着我去发现英文字母的魅力所在,(电影表现一个年轻的女音乐家的现在,与一个垂暮之年有过辉煌过去的女音乐家之间发生的故事)。薄薄200多页的Camilla让我花了整整半年时间读完。诸多的生字不说,总是用视觉去还原文字使我坠入云里雾里,她就像在施展催眠术一样使我昏昏欲睡,期间几次想搁手不看,可是电影的魅力使我迫使自己再再拿起书本,可说是艰难地啃完。没有享受到阅读的魅力,具有成就感是我当时唯一的感受。但就此欲罢不能,追逐的对象从Daniel Steel 的畅销小说到名人传记。他们占据我的所有临睡前的时间,书的内容左右我的阅读 时间, 书的质量推动我的阅读水平, 他们将我引领进一个崭新的天地, 我似乎亦已满足自己的英文 阅读水平。在去年夏天,我家先生就推荐《达芬奇密码》与我,我没太在意,仍然将克林顿的传记支配着我的晚间阅读时间,直到看到《达芬奇密码》将要在五月份全球上映的电影广告,触动了我要读这本书的念头。当翻看书前书后的评论,使我意识到我将要读的书是有相当的深度和难度,且题材与以往大相径庭。

现在,假做掩卷沉思状,此书深远的宗教背景对我已没有神秘之感。作者只是利用耶稣基督神圣血缘的神秘流传和不可侵犯,运用那些以宗教为主题的世界名画作为维护宗教的工具与手段展开的扑朔迷离的谋杀推理故事。作者深厚的宗教和艺术素养将欧洲的辉煌艺术就是宗教的产物揭示的淋漓尽致,加之娴熟地运用迷宫样的难题做成的悬念确实扣人心弦

……,总之是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此我没有必要做深刻的读书笔记,《达芬奇密码》更不需要我在此多做宣传,读书本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信笔试做由缰是因为读完此书使我无法抑制自己又登了一座山有一览众山小的振奋之情!而且亦有登山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的喜悦!写到这里看到这里你我都很明白,其实此文表达的却是阅读英文书籍的过程与感想。说实话,阅读英文书籍只有十年时间,阅读中文书籍从我识字开始,我能深切感受到中文文字的魅力,却仍然无法感受到英文文字的魅力,它们有吗?我怀疑。阅读英文我有的只是知事认事克服难度的感觉,却无法体会到文字的底蕴,相信哪怕攻读莎士比亚的原著,你也无法真正体会到。是啊,小小的字母直白的怎能与方块字较劲?免谈。更别说我们老祖宗产生的文字渊源有多长。话是这么说,英文的地位显而易见(有历史的原因有人为的因素亦不是我能说清楚地)。借此篇幅,我要向我周围学英语的学子大声的呼吁:学英语光背单词没用,一定要配合阅读,二者结合英语长足猛进,加上多听多讲,四者结合英语突飞猛进。相信我,我从来不背单词却能读通读懂英文,道理何在?就像学中文一样,你认识三百多个字就能读报,你坚持阅读你可以读任何你想读得的东西,说你想说的语言。